医疗事故赔偿调解方式有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调解是指在第三方的主持下,医疗机构和患者就医疗事故的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调解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指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对于医疗事故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作为中立的第三方介入,组织医患双方进行调解。依据《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其优势在于程序灵活、便捷,能够快速解决纠纷,缓解医患矛盾。 其次是行政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的请求,对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进行调解。《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最后是法院调解。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医疗事故赔偿纠纷进行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的活动。在医疗事故赔偿纠纷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法院调解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不同的调解方式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场景。医患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调解方式来解决医疗事故赔偿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