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结婚证但户口本上是夫妻关系该如何解除?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户口本上显示是夫妻关系。现在我们过不下去了,想分开,却不知道怎么解除这种关系。不清楚是要去派出所改户口本信息,还是有其他法律程序要走,希望了解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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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法律上对于婚姻关系的认定。在我国,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是以进行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为标志的。也就是说,仅仅户口本上显示为夫妻关系,而没有领取结婚证,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 对于这种没有结婚证但户口本显示为夫妻关系的情况,通常涉及到两方面的处理,一是身份关系的解除,二是户口本信息的更正。 从身份关系角度来看,由于不存在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所以不需要办理像离婚那样的手续来解除所谓的“夫妻关系”。如果双方有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比如,在财产分割方面,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财产,双方可以先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协商不成的,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关于户口本信息的更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所以,你可以携带能够证明你们不存在婚姻关系的相关材料,如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双方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等,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更正户口本上的婚姻信息。派出所经过核实后,会对户口本上的信息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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