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有死亡赔偿金吗
家里老人在医院治疗过程中不幸去世了,怀疑是医院方面存在问题导致的医疗损害。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要求医院赔偿死亡赔偿金,想具体了解一下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医疗损害是有可能存在死亡赔偿金的。首先要了解一下医疗损害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为一些失误等情况,给患者造成了损害。 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就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如果是因医疗损害导致患者死亡,从侵害人身损害角度讲,是应该有死亡赔偿金的。 不过,对于医疗事故(医疗损害的一种特殊情况),过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的赔偿项目里没有死亡赔偿金,规定因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除必要的医疗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 。但后来法律有了进一步变化,法院在裁判时,若认为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会导致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裁判结果明显不公时,会依据更高位阶的法律如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支持死亡赔偿金的诉求。 也就是说,如今不管是不是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患者家属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都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当发生医疗损害纠纷时,家属可以先和医疗机构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