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不致人伤残应该赔偿多少钱?


在探讨医疗过错不致人伤残应赔偿多少钱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相关的法律概念和赔偿范围。医疗过错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 对于不致人伤残的医疗过错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医疗费。这是指因医疗过错导致患者额外支出的治疗费用。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比如患者因为医疗过错需要进行额外的检查、治疗,这些费用都可要求赔偿。 二是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医疗过错耽误了工作,减少的收入可以要求赔偿。 三是护理费。如果患者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护理,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四是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这包括患者就医、转院等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用。 五是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若患者因医疗过错住院,这项费用也在赔偿范围内。 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一般先由医患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处理这类纠纷时,患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