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果认为是医疗事故,应该怎么走程序?

我在医院看病后,感觉治疗效果不对劲,怀疑遭遇了医疗事故。但我对相关程序完全不了解,不知道从哪里开始,要准备什么材料,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有人详细解答一下处理医疗事故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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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程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认为发生了医疗事故时,有一套法定的程序来处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报告与封存。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现可能是医疗事故的情况,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要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专(兼)职人员报告。同时,根据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此外,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接着是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患者或其家属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然后是医学会组织鉴定。医学会会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材料,包括病历、检查报告等,以及调查情况,作出鉴定结论。 最后是处理结果。如果鉴定为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要根据事故等级、情节等,给予患者相应的赔偿。赔偿项目一般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若双方对赔偿数额等问题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的方式解决。协商是医患双方直接就赔偿等问题进行沟通达成一致;调解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等第三方介入调解;诉讼则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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