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失纠纷该如何解释?
我最近遇到了和医院的纠纷,怀疑是医疗过失导致的。我不太清楚什么情况算医疗过失纠纷,也不知道它具体包含哪些方面。想了解下医疗过失纠纷到底是怎么回事,能不能给我个清晰的解释。
展开


医疗过失纠纷指的是在医疗过程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存在过失行为,从而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进而引发的医患之间的纠纷。这里的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患者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则是指医务人员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患者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明确了医疗过失纠纷中责任的承担主体。同时,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虽然医疗过失纠纷并不完全等同于医疗事故,但该条例也为判断医疗过失提供了一定的参考标准。 在实际的医疗过失纠纷中,判断是否存在过失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例如,医务人员是否尽到了应有的注意义务,诊疗行为是否符合当时的医疗水平等。患者需要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失行为,以及该过失行为与自己所受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医疗机构则可以通过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损害结果与医疗行为无关来进行抗辩。对于医疗过失纠纷的认定和处理,往往需要专业的医学知识和法律知识,必要时还会涉及医疗鉴定等程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