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中手术出人命医疗费该谁付?
我家人在医院做手术,结果手术过程中不幸去世了。现在医院还要求我们支付手术的费用,可人都没了,这钱我们觉得不该付。我就想知道在这种医疗服务合同纠纷里,手术出人命了,这医疗费到底该谁来承担呢?
展开


在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中,当手术出现患者死亡的情况,医疗费的承担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首先,我们要了解医疗服务合同的概念。医疗服务合同是指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就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在这个合同里,医疗机构有提供医疗服务的义务,患者有支付相应医疗费用的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医疗服务合同通常表现为患者挂号、医院接受挂号,合同即成立。 如果手术出现患者死亡的结果是由于医疗机构的过错导致的,那么情况就有所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损害包括患者生命权的丧失。若经专业的医疗事故鉴定或者相关司法程序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比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违反了医疗操作规范、存在重大失误等,那么患者家属不仅无需支付医疗费,还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可能涵盖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然而,如果手术出现患者死亡并非医疗机构的过错,而是由于患者自身的病情过于严重、不可预见的并发症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那么从合同的角度来看,患者接受了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家属一般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在实际处理这类纠纷时,患者家属可以先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来明确责任归属。若对鉴定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总之,医疗费的承担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