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法律制度是怎样的?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当我们的身体、名誉等受到伤害,心里很痛苦的时候,就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赔偿来弥补精神上的创伤。 从适用范围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意味着,当他人侵害我们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身权益,并且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时,我们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同时,如果我们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品,比如祖传的照片、具有纪念意义的礼物等,被他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损坏,导致我们精神上受到严重伤害,也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在赔偿标准方面,目前并没有一个统一、具体的标准。法院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这些因素包括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例如,侵权人的过错越严重,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后果越严重,那么赔偿数额可能就会越高。 在实践中,要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受害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我们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确实遭受了精神损害,以及这种损害与侵权人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比如,我们可以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心理咨询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而且,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应当在侵权诉讼中一并提出,如果在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总之,精神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为我们在遭受精神伤害时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但在具体运用时,需要我们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并按照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