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是一名农民工,前段时间在工地上受了工伤。现在正在和工地方面协商赔偿的事情,但我不太清楚赔偿该怎么算。我想了解一下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包括哪些赔偿项目,各项赔偿又该如何计算,希望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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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是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当农民工遭遇工伤时,依据相关法律,可获得一系列赔偿。首先是工伤认定,这是获得赔偿的前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一旦认定为工伤,接下来就是赔偿项目的确定。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医疗费用方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停工留薪期工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农民工因工伤导致伤残,还会有伤残津贴等赔偿。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赔偿标准也有所差异。例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等。总之,农民工在遭遇工伤后,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依据法律规定争取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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