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局是否可以管医疗事故?


卫健局是可以管理医疗事故的。 首先,让我们来明确一下医疗事故的概念。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简单来说,就是医院或者医生在给病人看病过程中,因为犯错导致病人身体受到伤害。 卫健局,也就是卫生健康局,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等工作。在医疗事故管理方面,卫健局有着明确的职责和权力。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同时,该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这里的卫生行政部门,在实际中主要就是指各地的卫健局。 当发生医疗事故后,卫健局可以做以下事情。一方面,它可以组织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卫健局会派人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病历、诊断报告等。通过调查,确定事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和责任程度。另一方面,卫健局有权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对于医疗机构,可能会给予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处罚;对于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可能会给予警告、暂停执业活动甚至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 此外,卫健局还可以在医疗事故处理过程中起到调解的作用。它可以组织医患双方进行协商,促进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解决纠纷。如果医患双方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也可以向卫健局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卫健局会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总之,卫健局在医疗事故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有权力也有责任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监督,以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