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回避人员的范围包括哪些?

我在一场法律纠纷里,感觉审理人员和对方有点关系,怀疑会影响公正审判。我想了解下,法律规定的回避人员范围到底有哪些呢?我也好判断下能不能申请相关人员回避。
展开 view-more
  • #人员回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它的目的在于确保司法公正,避免因相关人员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等因素,影响案件的公平审理。 在我国,回避人员范围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这里的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也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除了上述审判、检察、侦查人员外,在司法实践中,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人员如果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情形,也属于回避人员的范围。比如书记员是一方当事人的好友,可能在记录过程中存在偏向,那么就符合回避的条件。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这些人员回避,以保障案件能得到公正的处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