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离婚孩子如何判决?


在部队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决和普通离婚案件遵循相似的法律原则,主要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首先,如果孩子未满两周岁,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在幼儿阶段,母亲往往能给予更细致的照顾,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不过,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且经过评估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例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情况 。 其次,当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存在一些特定情形可予优先考虑。比如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要是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这也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此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也会支持。 最后,当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能够表达自己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想法,法院会将此作为重要的判决参考因素。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跟随哪一方生活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学习成长等方面最有益处 。 抚养:指的是父母对子女在生活上的照顾、经济上的供养以及教育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