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提出离婚女方不同 意该怎么办?离婚后彩礼钱是否该退?
首先来说现役军人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的情况。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不过这里是军人提出离婚。一般来说,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要是符合《民法典 》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女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要是军人坚持离婚,女方坚决不同意,部队可商请女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如果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都比较好,法院会配合现役军人所在单位对军人的配偶进行说服教育,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予离婚。但要是感情确已破裂,确实无法继续维持夫妻关系,经调解无效,法院应当通过军人所在单位的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工作,经其同意后,才准予离婚。
接着说离婚后彩礼钱的问题。彩礼是否退还要根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的合意以及法定的情形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彩礼不予返还。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家庭成员中有重大疾病;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等。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另外,关于彩礼返还额度也有相关认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 应当全额返还;还会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以及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 。
相关概念:
重大过错:指军人一方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破坏夫妻感情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其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共同生活:指共同在一起生活较长时间,有共同的财产,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劳动和消费等,在事实上已是一家人,长时间稳定的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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