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军人离婚程序是指现役军人与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时所遵循的特定步骤和方式。由于军人职业的特殊性,我国法律对军人离婚程序有专门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如果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其配偶提出离婚时,无需经过军人同意。 若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离婚程序与普通离婚程序有相似之处,但也有其特别之处。如果是协议离婚,军人及其配偶需要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后,双方需携带相关证件,如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发给离婚证。 若是诉讼离婚,当军人一方或其配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符合离婚条件,法院会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对于军人离婚案件,法院在审理时会特别慎重,会充分考虑军人职业的特殊性以及双方的实际情况。 此外,军人所在部队的政治机关在军人离婚过程中也起着重要作用。根据相关规定,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所以,在军人离婚时,往往需要先经过部队政治机关的审批和相关程序。 总之,军人离婚程序既受到《民法典》等一般婚姻法律的约束,也受到军队相关规定的规范。在处理军人离婚问题时,需要严格按照法律和军队规定的程序进行,以确保离婚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