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配偶想离婚应该如何处理?
我是现役军人的配偶,最近和军人一方在很多问题上矛盾越来越大,感觉日子过不下去了,就想离婚。但又听说和现役军人离婚很麻烦,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要怎么才能顺利办理离婚?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展开


首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原则上,如果军人不同意,现役军人的配偶是不能起诉离婚的。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军队稳定。 那什么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呢?这在法律上有相应解释。《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可以作为参考,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况。如果军人存在这些重大过错,配偶就可以提出离婚。 要是军人同意离婚,并且双方对于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那么双方可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就是协议离婚的方式。 如果军人不同意离婚,而配偶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且军人不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下,配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如果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都比较好,法院一般会配合现役军人所在单位对军人的配偶进行说服教育,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予离婚。但要是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比如存在分居满二年等情形,即使军人不同意,经过调解无效,法院也可能判决准予离婚。 总之,现役军人配偶想离婚,要先看军人是否同意,再看军人有无重大过错,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相关概念:(无)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