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写的谅解书大人不同意签字是否生效?
我孩子是未成年人,他给别人写了谅解书,但我作为大人不同意签字。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份谅解书还有效吗?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在探讨未成年写的谅解书大人不同意签字是否生效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些法律概念。首先,谅解书是被害人或其家属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司法机关从轻、减轻或免除对犯罪嫌疑人刑事处罚的书面文件。它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对于未成年人而言,他们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写谅解书这种行为通常不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也超出了未成年人年龄和智力所能适应的范围。所以,未成年人单独写的谅解书,在没有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的情况下,很可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这一行为涉及到对他人刑事处罚的态度,对未成年人来说,其后果和影响比较复杂,他们可能无法充分理解。 因此,如果大人不同意签字,意味着没有对未成年人写谅解书的行为进行追认,那么这份谅解书在法律上大概率是不生效的。不过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最终的认定还可能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综合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