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诈骗六千块钱怎样才能把刑罚判到最轻?


首先要明确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犯罪的责任规定。《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如果是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诈骗六千块钱,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为是未成年人,本身就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若想把刑罚判到最轻,有以下几种途径: 一是自首。《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也就是说,如果未成年人主动去公安机关交代犯罪事实,就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是立功。《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比如举报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并且查证属实,或者为警方侦破其他案件提供了关键线索等,都有可能让量刑更轻。 三是如实认罪悔罪。即使没有自首情节,但只要能够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根据犯案的具体细节和危害程度,法院可以酌情减轻刑罚;如果因为如实交代使法院能够躲过特别严重的后果发生,那么其刑罚可以进一步减轻。并且在法庭上真诚表达自责、悔过之情,也有助于法官在量刑时考虑从轻。 四是积极退赃赔偿。如果未成年人积极退还这六千块钱赃款,并且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取得受害人谅解,这在量刑时也会作为从轻情节考虑。 相关概念: 自首: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立功: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