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撞死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我家孩子还未成年,在骑车的时候不小心撞了人,对方经抢救无效去世了。我现在特别着急,想知道在法律上,未成年人撞死人到底要不要负责任啊?会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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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撞死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主要涉及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两个方面。 首先来看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撞死人,在现阶段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未成年人达到相应的刑事责任年龄,撞死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定罪量刑。不过,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其次是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所以,即使未成年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作为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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