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人口多久可以报案,多久可以受理?


在日常生活中,当有人失踪时,很多人都关心多久可以报案以及报案后多久能被受理,下面就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关于失踪人口多久可以报案。其实,在发现有人失踪后,随时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因为失踪的情况可能多种多样,尽早报案有利于公安机关及时开展寻找工作。例如,儿童、智力障碍者、精神病人等一旦失踪,应当第一时间报案,因为他们自我保护能力较弱,面临的危险可能更大。而对于成年人失踪,如果有迹象表明可能存在人身安全危险,或者可能受到侵害,也应立即报案。即使没有这些迹象,也建议尽快报案,以便警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 从法律依据来看,虽然并没有明确规定失踪多久才能报案,但《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规定,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对于其他人员失踪报案,公安机关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立案侦查。 其次,关于报案后多久可以受理。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立即受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不过,如果需要进一步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会在一定时间内作出决定。对于一般的失踪案件,如果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于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总之,发现有人失踪后应尽快报案,公安机关会及时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同时,家属也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提供尽可能多的线索,以便早日找到失踪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