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与实际工资相同吗?


最低工资标准与实际工资通常是不相同的。 首先来了解一下最低工资标准,它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这里的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而实际工资,就是劳动者实际拿到手的工资数额。 从法律规定来看,《劳动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意味着最低工资标准是一个底线,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 实际工资往往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而与最低工资标准产生差异。一方面,最低工资是应发工资概念,不是到手工资。实际工资是在应发工资基础上,做了合理扣除(比如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事病假工资扣除等)后,实际发到劳动者手里的工资。即使做了这些合理扣除后实发工资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这并非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另一方面,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报酬时,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岗位职责、个人业绩和企业效益确定不同岗位、职位的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水平。多数情况下,只要劳动者表现良好、业绩达标,企业为了激励员工、留住人才,实际支付的工资会高于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身权益。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还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若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概念: 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规定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法定底限,是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下的最低劳动报酬。 应发工资: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实发工资:在应发工资基础上,做了合理扣除后,实际发到劳动者手里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