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是到手工资吗?
我在找工作的时候,看到招聘信息上写着最低工资多少多少。我就有点疑惑,这个最低工资是不是我最后实际拿到手的工资呀?我想了解清楚最低工资具体是怎么算的,和实际到手工资有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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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不是到手工资,而是应付工资。 首先来解释一下相关概念。到手工资通常是指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条显示的实际发放数额或者劳动者实际收到的工资,它可能会因为扣除一些项目而与应付工资有所不同。而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按照正规劳动合同规定并在标准工作时间或事先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全心投入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这里的“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依照法规签署的劳动合同中所明确记载,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该合同所规定的工作时间范围之内进行的活动。 从法律依据来看,《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对最低工资标准有相关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就强调了最低工资是用人单位应支付的一个最低标准,在支付工资前,不能因为各种扣除使得劳动者实际拿到手的工资低于这个标准。比如,用人单位不能以扣除过多的社保费用、税费等理由,让劳动者拿到手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举个例子来说,某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000元,某员工正常工作,在扣除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用200元、税费50元后,实际到手工资1750元。虽然到手工资低于2000元,但用人单位支付给该员工的应付工资是2000元,符合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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