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起诉一定要在本地吗?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起诉离婚。我不太清楚起诉离婚的管辖规定,我们现在居住的地方和当初领证的地方不是同一个城市,我想知道起诉离婚是不是一定要在本地进行,还是有其他的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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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起诉不一定非要在本地,这涉及到民事诉讼中的管辖问题。管辖就是确定哪个法院有权受理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离婚起诉要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如果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其他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那么就可以在他经常居住的地方的法院起诉。 同时,该法第二十三条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如果被告出现上述情况,原告可以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综上所述,离婚起诉不局限于本地,要根据原被告的实际居住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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