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误区?

我准备和单位签劳动合同了,但是听说这里面有不少门道,一不小心就容易陷入误区。我特别担心自己在签合同的时候吃亏,想了解下和单位签劳动合同一般会有哪些误区,这样我签合同的时候就能多留个心眼,避免自己的权益受损。
展开 view-more
  • #劳动合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人们往往会陷入一些误区,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误区一:试用期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很多人认为在试用期内,单位和员工还处于相互考察阶段,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实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即使是试用期,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单位在试用期内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误区二:劳动合同必须约定违约金。有些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提前离职需要支付高额违约金。然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所以,除了上述两种情形,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误区三:签了劳动合同就不能辞职。很多劳动者认为,一旦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必须一直在该单位工作,否则就是违约。其实并非如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赋予了劳动者辞职的权利,只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劳动者可以自由选择是否继续在该单位工作。 误区四:只看工资不看其他条款。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些劳动者只关注工资待遇,而忽略了其他重要条款,如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这些条款都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例如,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的变更可能会影响劳动者的生活和工作安排;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一项重要权益,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总之,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要保持警惕,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避免陷入误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