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热恋时出手大方,分手后哪些钱物能讨回?

我在和对象热恋的时候,经常给对方买礼物、转账,出手比较大方。现在我们分手了,我想知道之前送出去的这些钱和物品,哪些是可以要回来的呢?心里有点纠结,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恋爱赠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恋爱关系中,情侣之间相互赠送钱物是比较常见的行为。然而,分手后对于这些钱物能否讨回,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赠与,简单来说,就是一方自愿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另一方,对方也接受了。而附条件赠与,是指在赠与财产时附带了一定的条件,当条件不成就时,赠与行为可能就不成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恋爱期间的小额赠与,比如在情人节、生日等特殊日子送的小礼物、小红包等,通常会被认定为是为了表达爱意的一般赠与,这种情况下,分手后是不能要求返还的。这是因为这些赠与是基于双方的感情,具有一定的情谊性质,而且数额较小,符合恋爱期间的正常交往习惯。 但是,如果是大额的赠与,比如赠送车辆、房产等贵重物品,或者是转账金额较大且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的,可能会被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这种附条件的赠与往往是以结婚为目的的。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恋爱关系结束,结婚目的无法实现时,赠与方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因为这种大额赠与超出了一般恋爱交往的正常范围,其背后是有结婚的预期和目的的。 另外,如果是借款性质的转账,比如一方明确向另一方借钱,并有借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是借款关系,那么不管是否分手,出借方都有权要求借款方偿还。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证据是非常关键的。如果想要讨回钱物,就需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购买物品的发票等,以便在需要的时候能够证明钱物的性质和来源。总之,分手后讨回钱物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和证据来判断是否能够实现。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