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由夫妻一方还贷,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我和配偶结婚后买了房,房贷一直是我在还。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房子在法律上会怎么分割。我不太清楚这房子算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也不知道分割的时候有什么具体的规则,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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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房贷由夫妻一方还贷,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是由夫妻共同共有。而个人财产则是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判断房产分割情况要分多种情形。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方购买,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由这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那么通常情况下,该房子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本身,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购买方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例如,甲在婚前付首付买了一套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甲用自己的工资还房贷,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房子归甲,但甲要对乙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即使房贷仅由一方偿还,一般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通常都属于共同财产,一方用共同财产还贷等同于双方共同还贷。在离婚分割时,通常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可能是一方获得房产,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也可能是将房产出售,双方分割售房款。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双方对房产的归属有书面约定,比如约定该房产只属于还贷的一方,那么在离婚时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这体现了民法中意思自治的原则,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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