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撞我小车上,对方说我全责,这种情况下责任到底该如何判定?
我开小车正常行驶,被摩托车撞了,可对方却坚称我要负全责。我心里很疑惑,不清楚这种情况该依据什么来判定责任,也不知道具体的判定标准是什么,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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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摩托车与小车碰撞后责任的判定,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相关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如果是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那么该方需承担全部责任。例如,若小车驾驶员存在闯红灯、超速、违规变道等明显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且该行为直接导致了碰撞事故的发生,那么小车驾驶员可能会被认定为全责。 其次,若事故是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引发的,就需要根据他们各自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比如,小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稍微超速,而摩托车驾驶员未按规定车道行驶且突然变向,双方的过错共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双方承担不同比例的责任,如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 最后,倘若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例如,在正常行驶过程中,突然有一个不可预见的物体滚到道路中间,导致摩托车为了躲避而撞上了小车,且双方在整个过程中都没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这种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交通意外事故,双方都无需承担责任。另外,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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