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能否一方抵扣房贷,一方抵扣房租?
我和我爱人名下有一套房在还房贷,同时我们为了上班方便在外租了房。我想了解下,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这方面,能不能我来抵扣房贷,我爱人去抵扣房租呢?这样做是否符合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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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方面,夫妻双方不能一方抵扣房贷,一方抵扣房租。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基本概念。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则是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这就意味着,对于夫妻双方而言,在同一时间段,要么选择住房贷款利息扣除,要么选择住房租金扣除,不能两者同时享受。所以,你和你的爱人不能一方抵扣房贷,一方抵扣房租,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更适合你们的一项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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