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是否必须经过集体协商才能签订?
我所在的企业打算和员工签订集体合同,但没和我们员工代表进行集体协商就拿出了合同草案让我们签。我想知道,集体合同是不是一定要经过集体协商才能签订呢?不协商直接签合同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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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是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简单来说,它是维护劳动者整体权益的一种合同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也明确指出,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从这些法律规定可以看出,集体协商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必经程序。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一方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就签订集体合同相关事宜进行平等商谈的过程。只有通过集体协商,双方才能充分表达各自的诉求和意见,最终达成一个公平、合理、双方都能接受的集体合同。 如果没有经过集体协商就签订集体合同,可能会导致合同内容不能充分反映职工的意愿和利益,这样的合同在法律效力上也可能存在瑕疵。因为法律强调了集体合同草案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而这个讨论通过的前提应该是基于集体协商达成的草案。 此外,集体协商也是保障劳动者参与权和民主管理权的重要体现。劳动者通过自己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能够在集体合同的制定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不进行集体协商就要求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一方有权拒绝,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等相关机构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集体合同必须经过集体协商才能签订,这是法律的明确要求,也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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