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案件当事人是否必须出庭?

我和配偶闹离婚,已经到了打官司的阶段。但我最近身体不太舒服,担心没办法按时出庭。我就想知道,像这种情况,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是不是不管怎样都得亲自出庭呀?能不能有别的解决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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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必须出庭,但一般原则上需要本人出庭。 首先,离婚案件是涉及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特殊案件。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人身权益和身份变化,所以通常需要当事人亲自参与诉讼,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例如,对于是否同意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抚养权归谁等重要问题,只有当事人自己最清楚自己的想法和诉求。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允许当事人不出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里的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身患重病、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无法到庭等。例如,一方当事人突发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无法亲自到庭参加诉讼,这种情况下,只要其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说明自己对于离婚案件的看法和处理意见,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一方因对方不履行相互之间的扶养义务而起诉到法院的,这种情况下的被告是依法必须到庭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也就是说,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手段要求其到庭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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