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必须写明继承份额吗?
我打算立一份遗嘱,但是对于遗嘱内容有些拿不准。我想知道,在立遗嘱的时候,是不是一定要写明每个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呢?不写会有什么影响吗?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来把遗嘱立得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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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并非必须写明继承份额。遗嘱是遗嘱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或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里并没有强制要求遗嘱必须写明继承份额。 如果遗嘱中写明了继承份额,在继承开始后,各继承人就按照遗嘱中确定的份额来继承遗产,这样能更清晰地明确各继承人的权利,减少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 然而,如果遗嘱没有写明继承份额,也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当然,继承人之间也可以协商确定各自的继承份额。例如,法定继承人对遗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按照协商结果来分割遗产。但要是继承人之间无法协商一致,可能就需要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遗产分割问题。所以,虽然遗嘱不强制写明继承份额,但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最好还是明确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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