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名称是什么?
我收到了一份法院的判决书,好像是第一审行政判决书,但不太确定。我想知道第一审行政判决书规范的名称到底是怎样的,这样我就能确认手上这份文书是不是符合要求了,想了解下具体的规定。
展开


法院第一审行政判决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的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参照有关行政规章,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从规范的角度来说,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名称通常由几个部分组成。一般先是法院名称,这代表了作出该判决书的司法主体,比如“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等。接着是文书名称,也就是“行政判决书”。然后会有案号,案号的构成一般是年份、法院简称、行政案件类型代字、案件顺序号,例如“(2025)京0105行初123号”,它能清晰地反映出案件的年份、受理法院以及在该年度此类行政案件中的顺序等信息。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虽然没有直接对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名称作出具体表述,但在整个行政诉讼程序的规定中,强调了裁判文书应规范、准确。《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样式》则对各类裁判文书包括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样式、名称构成等进行了详细的规范,确保了司法文书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这样规范的名称设定,有助于准确识别、管理和查询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