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南京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想了解下南京这边工伤赔偿的具体标准。不知道不同等级的工伤赔偿金额怎么算,赔偿项目都有哪些,所以想问问南京工伤赔偿标准到底是怎样的。
展开


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获得的经济补偿。在南京,工伤赔偿有着明确的标准和规定。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相关规定,工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医疗费用方面,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就意味着,只要是在规定范围内的医疗开支,都可以由工伤保险来承担。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对于不同伤残等级,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例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在南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执行,并且会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的经济社会情况有所不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