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广州工伤赔偿标准涵盖多个方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这些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简单来说,就是符合规定的看病花费,由工伤保险来出。 住院伙食补助费也有相应标准。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单位没有相关出差补助标准,一般会按照当地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这是为了补偿工伤职工住院期间额外的饮食支出。 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方面。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这保障了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收入不受影响。 护理费也不容忽视。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这是对需要护理的工伤职工的一种保障。 伤残待遇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有不同的赔偿。以一级至四级伤残为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级、六级、七级至十级伤残也都有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其他待遇标准。这些规定都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明确说明,目的是对因工伤导致伤残的职工给予经济上的补偿和生活上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