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南宁市有套房子要面临拆迁了,但是我不太清楚这边的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不知道是按面积算,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也不清楚补偿都包含哪些方面。所以想了解下南宁市具体的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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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在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政府或相关部门对被拆迁人的房屋、土地及其他附属物进行征收时,给予被拆迁人的经济补偿依据和计算方法。拆迁补偿旨在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在房屋被征收后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以重新安置或恢复生产生活。
在南宁市,关于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受一些法律法规的约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全国性的重要法规,其中规定了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同时,南宁市也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一些具体的实施细则或办法来进一步明确补偿标准。一般来说,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于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会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或者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计算。比如搬迁费用可能根据被拆迁房屋的面积、物品数量等因素来确定具体金额;临时安置补偿则是为了保障被拆迁人在过渡期间的居住需求,可能会按照被拆迁房屋的面积或者家庭人口数量等给予一定的补贴。
如果是涉及到商业用房的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会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 、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南宁市也会按照相关规定来执行。
被拆迁人如果对拆迁补偿标准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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