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南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我在南通发生了交通事故,身体受了伤,现在想了解一下南通这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标准是怎样的,不知道具体是按照什么来判定伤残等级,也不清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评定相应的等级,希望能有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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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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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在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其伤残等级进行评定的过程。在南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主要依据的是全国统一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适用于人身损害致残程度等级鉴定,其中对人体各个部位的损伤以及由此导致的功能障碍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分级。比如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方面,根据损伤后神经功能障碍程度、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受限程度等因素划分不同的伤残等级。如果伤者出现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轻度受限,可能会被评定为十级伤残;而如果出现精神障碍或者中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则可能评定为五级伤残。 在面部损伤方面,以容貌毁损为例,面部条状瘢痕形成(宽度达0.2cm),累计长度达6.0cm,其中至少3.0cm位于面部中心区,可评定为十级伤残;面部片状细小瘢痕形成或者色素显著异常,累计达面部面积的8%,也可评定为十级伤残。 肢体损伤中,比如一踝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双足十趾功能丧失均达50%,同样可评定为十级伤残。对于一些较为严重的肢体损伤,如一侧膝关节交叉韧带、半月板伴侧副韧带撕裂伤经手术治疗后,影响功能,可能评定为九级伤残;双下肢长度相差5.0cm以上,可评定为八级伤残。 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需要由专业的鉴定机构依据法定程序进行。一般是在伤者治疗终结,病情稳定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机构会根据伤者的病历、检查报告、影像资料等,结合现场检查情况,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标准作出伤残等级评定。这样的评定结果将作为交通事故赔偿的重要依据,对于维护伤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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