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正当防卫的性质是什么?
我想了解下在刑法里,正当防卫到底算个啥性质啊。之前听说有人遇到坏人侵害反抗了,结果被说成防卫过当,我就很疑惑,正当防卫在法律上到底是怎样定性的呢,是一种权利行为,还是有其他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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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在刑法领域有着关键的意义。下面将为您详细解释正当防卫的性质,并引用相关法律条文作为依据。 从法律性质上来说,正当防卫是一种合法的权利行为。这意味着,当公民遇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有权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来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权利是由法律赋予的,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一条文直接赋予了公民正当防卫的权利,体现了正当防卫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正当防卫的性质还体现在其目的的正当性上。它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而不是为了报复或伤害他人。只有在面对现实的、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才能实施正当防卫。如果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或者尚未开始,那么就不能再进行所谓的“防卫”,否则可能会构成违法行为。 此外,正当防卫还具有一定的限度要求。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说明正当防卫虽然是合法的权利行为,但也不能无限制地行使,必须在必要的限度内进行。判断是否超过必要限度,需要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和危害程度等因素。 综上所述,正当防卫是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享有的合法权利,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同时要在必要的限度内行使。这一制度的设立,既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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