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未约定利息是否需要支付利息?
我之前借钱给朋友,写借条时没约定利息。现在到还款时间了,我想让他给点利息,可朋友说没约定就不用给。我不太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到底需不需要支付利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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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借条未约定利息是否要支付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来分析。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利息是借款人使用借款资金而向出借人支付的报酬。而借条则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借条中未约定利息,那么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利息的。比如,小明借给小红一笔钱,借条里没写利息的事,那么在还款时,小红就不用额外支付利息给小明。这是因为法律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既然双方在借条中没有对利息作出约定,就视为没有利息的安排。 然而,如果是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也就是一方或双方为非自然人的情况,当借条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时,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要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利息。例如,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款,即便借条未明确利息,但根据当地同类型借款的市场利率情况等,可能会被要求支付一定利息。 此外,如果在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出借人可以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的逾期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即便借条没约定利息,但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可以要求其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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