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宣布破产后是否还需要还钱?

我自己经营了一家小公司,由于市场环境不好,公司经营不善,欠了供应商和银行不少钱。现在我想申请破产,但又担心破产后还是要还钱。所以我想了解一下,宣布破产后到底还要不要还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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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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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破产后是否需要还钱,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了解破产的基本概念。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 在我国,企业破产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会由管理人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算。管理人会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并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等。 对于债务的清偿,有明确的顺序规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如果经过清算,企业的破产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那么就需要按照上述顺序依次偿还所有债务。但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在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后,对于未能清偿的部分,在企业注销后,一般情况下债务人就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不过,这里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如果企业的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那么股东可能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使公司破产,股东也可能需要还钱。此外,如果是个人破产,虽然目前我国个人破产制度还在试点阶段,但在一些试点地区,个人破产后也需要在一定期限内按照规定进行债务清偿和限制消费等。总之,宣布破产后是否还钱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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