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申请破产后还需要还钱吗?

我自己开了一家小公司,现在经营不下去了,欠了供应商不少货款,想申请破产。但我又担心申请破产后还是得还钱,那样申请破产就没意义了。所以我想知道,申请破产后到底还需不需要还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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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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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后是否需要还钱,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破产的概念。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债务人实在还不起钱了,通过法律途径来处理债务问题。 在我国,企业破产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当企业申请破产后,会进入破产程序。在这个过程中,会有管理人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算。清算的目的就是把企业现有的所有财产统计清楚,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 如果企业的资产经过清算后,足以偿还全部债务,那么就按照法定的顺序进行清偿。一般来说,首先要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些费用是为了保证破产程序能够顺利进行而产生的。然后是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接着是欠缴的税款。最后才是普通债权,也就是供应商的货款、银行的贷款等。在这种情况下,是需要还钱的,而且要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来还。 但是,如果企业的资产经过清算后,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那么就会按照比例进行清偿。也就是说,每个债权人只能拿到一部分欠款。剩余无法清偿的债务,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债务人就不再承担清偿责任了。比如,企业欠了100万的债务,但是资产只有50万,那么债权人可能只能拿到一半的欠款。剩下的50万,债务人就不用再还了。 对于个人破产,目前我国在部分地区开展了试点。个人申请破产后,同样需要对个人的资产进行清算和分配。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个人也可能免除部分债务。例如,在深圳的个人破产条例中,规定了经过一定的考察期后,符合条件的债务人可以免除剩余债务。 申请破产后是否需要还钱,取决于企业或个人的资产情况以及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如果资产足够,就需要全部或按比例还钱;如果资产不足,部分债务可能会被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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