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银保监电话后需要撤诉吗?
我之前给银保监打了电话反映一些金融机构的问题,现在事情好像有了一些进展,我有点拿不准要不要撤诉。我不太清楚打了银保监电话之后,如果事情有缓和,需不需要进行撤诉操作,也不知道不撤诉会有什么影响,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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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打银保监电话和撤诉这两个行为所涉及的概念。向银保监打电话反映问题,这是公民或者企业向金融监管机构进行投诉举报的一种方式,目的是让监管机构介入调查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或者规范金融市场秩序。而撤诉通常是指在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原告主动撤回自己的诉讼请求。 如果只是单纯打了银保监电话进行投诉,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撤诉”问题。因为银保监的投诉处理流程和法院的诉讼程序是不同的。银保监在接到投诉后,会按照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在调查过程中问题得到解决,投诉人可以向银保监说明情况。根据《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投诉人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可以变更投诉请求、撤回投诉。当投诉人撤回投诉时,银保监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调查。 然而,如果在向银保监投诉的同时,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那么是否撤诉则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与金融机构达成了和解,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那么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撤诉;但如果金融机构只是口头承诺而没有实际行动,或者和解方案无法满足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可以不撤诉,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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