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后需要做凭证吗?
我刚完成了汇算清缴,但是不太清楚之后需不需要做凭证。如果要做的话,具体该怎么做呢?不做又会有什么影响呢?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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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在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后,通常是需要做相应凭证的。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这里明确了记账凭证等资料的保管要求,而汇算清缴后的凭证就是记账凭证的一部分。 汇算清缴后做凭证是有其必要性的。首先,它可以准确记录企业的纳税调整事项和实际缴纳的税款情况。例如,如果在汇算清缴中发现之前预缴的税款多了,税务机关会进行退税,此时就需要做相应的凭证来记录退税这一事项,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交税费 - 应交所得税”。 要是汇算清缴后发现预缴的税款少了,需要补缴税款,那么也要做凭证来反映补缴税款的情况,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应交税费 - 应交所得税”;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 - 应交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 通过做凭证,可以保证企业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方便企业进行财务管理和税务审计。如果不做凭证,企业的财务记录就会不完整,可能会在税务检查中面临问题,也不利于企业自身对财务状况的准确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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