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典规定夫妻分居多少年可以离婚?


在法律中,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对于协议离婚,并不受分居时间的限制,只要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就可以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即解除。这一规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而对于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需要注意几个要点,首先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如果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其他原因分居,并不符合该法律规定。其次,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同时,需要有证据能够证明分居的事实和时间,比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另外,即使满足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条件,法院在审理时也还是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才会准予离婚。所以,并不是只要分居满两年去法院起诉就一定会判决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