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是怎样规定的?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新婚姻法”的说法并不准确。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同时废止,关于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具体规定如下: 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情况下,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周岁以内的孩子通常还处于哺乳期,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呵护。不过,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一是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是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在判断“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时,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双方的生活环境,包括居住条件、周边教育资源等;双方的个人品德,是否有不良嗜好等;以及孩子一直以来的生活习惯等。 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具有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能够表达自己更愿意和哪一方生活。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通常会单独询问孩子的意见,并将其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 此外,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只要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法院会予以支持。 总之,在涉及孩子抚养权问题时,法律的出发点始终是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