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约定方式是什么?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法律允许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夫妻在婚前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所有权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对第三人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分割等事项作出约定,从而排除或部分排除夫妻法定财产制适用的制度。 在宁夏,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约定方式与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法定形式,这主要是为了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书面形式可以是夫妻双方自行拟定的财产约定协议书,也可以是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文书。在协议书中,应当明确约定财产的范围,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明确财产的归属,是各自所有、共同所有还是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还可以约定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方面的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也就是说,如果第三人知道夫妻之间有财产约定,那么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就由该方以个人财产承担。 同时,夫妻财产约定一般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如果第三人不知道夫妻之间有财产约定,那么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仍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因此,在进行夫妻财产约定时,为了保障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在有必要的情况下进行公示或者告知相关第三人。 总之,夫妻在采用约定财产制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进行约定,明确约定的内容,以确保约定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