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宁夏夫妻约定财产的范围是怎样的?

我和我爱人在宁夏生活,我们想对夫妻财产进行约定,但不太清楚在宁夏这边,夫妻约定财产的范围有哪些。我们既想保障各自的权益,又不想违反法律规定,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范围,以便能合理合法地进行财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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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财产约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对婚前、婚后取得的财产的归属、处分以及在婚姻关系解除后的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并优先于法定夫妻财产制适用的制度。对于宁夏地区的夫妻约定财产范围,适用国家统一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表明夫妻双方约定财产的范围既包括婚前财产,也涵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比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婚前获得的存款、投资收益等。夫妻双方可以约定这些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也可以约定为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例如,一方在婚前购买了一套房产,婚后夫妻双方可以约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指从结婚登记开始到婚姻关系结束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获得的财产。具体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夫妻对于这些财产也可以进行约定。比如,夫妻双方可以约定一方的工资收入归各自所有,而投资收益为共同所有。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财产约定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合法的原则。如果约定是在一方受胁迫、欺诈等情况下作出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此外,夫妻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也就是说,如果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夫妻仍然可能要以共同财产承担债务。总之,夫妻在进行财产约定时,应当充分了解法律规定,确保约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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