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签合同但有凭证,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一直没签劳动合同,但我有工资转账记录、工作证这些凭证。我想知道,在这种没签合同却有凭证的情况下,我和公司的劳动关系能不能成立呢?我担心之后要是有纠纷,没法证明我和公司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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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关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实际生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未签合同但有凭证,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呢?下面为你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该通知第二条还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也就是说,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上述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凭证,同时符合劳动关系成立的实质条件,那么劳动关系也是成立的。例如,你有工资转账记录,这可以证明用人单位向你支付劳动报酬,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重要凭证;工作证能证明你是该用人单位的员工。如果这些凭证真实有效,并且你受公司管理,从事公司安排的工作,那么就可以认定你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发生争议时,劳动者可以通过提供上述凭证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如果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却无法提供反证来推翻劳动者的证据,那么劳动者的主张通常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总之,未签合同但有凭证的情况下,劳动关系是有可能成立的。劳动者要善于收集和保存相关凭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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