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过失辞退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我在公司勤勤恳恳工作,最近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要辞退我,说我没有工作上的过失,但也没有提经济补偿的事儿。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无过失被辞退的情况,公司应不应该给我经济补偿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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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过失辞退
  • #经济补偿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无过失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不存在主观过错的情况下,基于某些法定的客观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本身工作没问题,但由于一些外部客观原因,比如公司经营状况变化等,被公司辞退了。 在我国,对于无过失辞退,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当劳动者遭遇无过失辞退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这是法律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劳动者无过错却面临失业风险时给予的一定经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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