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谅解书就不能判缓刑吗
我家里人涉及一个刑事案件,对方不愿意出谅解书,但我们觉得我家人情节不算严重,也有悔罪表现。现在想了解下,没有对方的谅解书,我家人是不是就一定不能被判缓刑啊?我很担心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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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没有谅解书并不意味着就绝对不能被判处缓刑。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缓刑。缓刑简单来说,就是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法律规定的适用缓刑的条件中,并没有把取得谅解书作为必备条件。 谅解书通常是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它在司法实践中是一个可以考虑的酌定情节。如果有谅解书,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让法官觉得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得到了一定弥补,犯罪人的悔罪表现得到了被害人认可,这对争取缓刑是有利的。 然而,如果没有谅解书,但犯罪情节确实较轻,比如是初犯、偶犯,犯罪手段并非恶劣,造成的危害后果相对较小;犯罪人有明显的悔罪表现,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退赔等;并且经过评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也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那么仍然是有可能被判处缓刑的。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没有谅解书就不能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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