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登记结婚但有儿子,需要签离婚协议吗?
我和对象没登记结婚,不过有一个儿子。现在我们打算分开,身边有人说要签离婚协议,可也有人说没结婚不用签。我就想弄清楚,这种没登记结婚却有儿子的情况,到底需不需要签离婚协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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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白什么是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它的存在基础是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以,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男女,在法律上并不构成夫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这一说法。 既然不存在“离婚”,那么自然不需要签订所谓的“离婚协议”。不过,虽然不需要签离婚协议,但因为你们有共同的儿子,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所以,即便不用签离婚协议,你们也应该就儿子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和金额、探视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一份书面协议,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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