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构成轻微伤,法院会判精神赔偿吗?

我和人发生冲突,对方对我有言语和肢体上的冒犯,但是去做伤情鉴定,结果是不构成轻微伤。我心里一直很憋屈,感觉精神上受到了伤害,想让对方给点精神赔偿。不知道这种情况,去法院起诉的话,法院会不会判对方给我精神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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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对于不构成轻微伤,法院是否会判精神赔偿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虽然轻微伤通常与身体损伤程度相关,但精神损害赔偿并不完全取决于身体损伤的程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如果侵权人的行为虽然没有造成轻微伤,但给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受害人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 这里的“严重精神损害”判断标准比较综合。比如,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诬告陷害等行为,导致受害人出现抑郁、焦虑等精神方面的疾病,经专业机构诊断和鉴定确实存在精神障碍的,一般会被认定为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法院大概率会支持精神赔偿的诉求。 然而,如果仅仅是轻微的言语冲突、轻微的推搡等,没有导致受害人出现明显的精神障碍,也没有造成严重的精神痛苦,法院通常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因为法律认为这种情况下的精神痛苦程度较轻,达不到需要给予赔偿的标准。 所以,不构成轻微伤时,法院是否判精神赔偿关键在于侵权行为是否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受害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遭受了严重精神损害,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心理咨询报告、因精神痛苦导致的生活和工作受影响的相关证据等,这样才有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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